第138章 替嫁的灾星1(1/2)

替婚的灾星1

两年后的某天, 千绯在一档和粉丝互动的电台节目里面,接到了一封粉丝来信。

“前段时间因为结婚,所以对订婚戒指有了一定的研究。西伯雅今年三月推出来‘缘定今生’真的超级漂亮, 不过价格真的太太太昂贵了, 那后面有多少个零我都快数不清楚啦!绯绯要是订婚的话,会选这一款吗?就算不订婚, 也可以买来当饰品的吧……让沈斐买,他有钱。”

做综艺远比拍戏赚钱, 沈斐今年最忙的两个月, 手上同时有十一档综艺要录制。就算把工作清点了一下, 到现在,手上也还有八个节目要跑。

在少年时代里面,五个人当中, 他是家庭条件最贫困的一个。

不过现在,他是几个人当中最有钱的。

用林果的话来说,光是他交的税,对于不少人都是梦寐以求的巨款了。

正因为他有钱又财迷, 所以是不是会被粉丝们调侃上几句,这会儿寄到千绯手上这封信倒不是想要刷刷cp,只是在隔空调戏沈斐罢了。

她有点哭笑不得。

想了好半天, 才慢慢回了一声:“把订婚戒指当成装饰来用的话,就算是我,也觉得稍微有点奢侈。不过,我是有收集癖的, 好看的东西,都想要收集。到时候先看看吧,要真的好看的话,就让沈斐买。找他借钱买。”

这个话题虽然只是对沈斐的日常调侃,不过也够一部分cp粉吃吃糖了。

但是谁都没有想到,一周之后,居然还有更大的糖降临了下来!

是在他新开的某档综艺第一天直播上面。

其中有个粉丝互动的环节,紧急收集了全国各地的粉丝来信,并从其中抽选几封回答。

然后其中有一封,便是怂恿他在某个地方买一套前所未有的豪华别墅。

按照沈斐的脾气,面对沾钱的话题,跑跑火车就能过去了,但是没想到,这一次,他居然正儿八经说了起来。

“这段时间我倒还真的是有要搬家的想法,不过别墅也就算了,我大概会买不起沈斐超有钱的,怎么可能会买不起’,你们绝对会这样想的,对吧?”

说到这个地方,他声音稍微停顿了一下,挑了挑眉用不紧不慢的语气,继续往下面说着。

“事实上,昨天,我们家的童千绯,突然找我借钱,说是要买一款订婚戒指。”

“这个人超奇怪的不是吗?”

“所以我就想看看,到底是什么样的订婚戒指,居然让她爱不释手到找我借钱买。”

沈斐歪着嘴笑了笑,好久不见的痞气浮现上来。

“然后我发现,这个戒指,居然还真是挺好看的。非常好看。”

“好看到让我也觉得很喜欢。”

在下面观众席上粉丝们的呼声一声比一声强烈的时候,他耸了耸肩膀:

“所以我买了一对。我自己留一只,送了她一只。”

沈斐的位置能够很清楚看见下面粉丝们的表情,她们瞪大了眼睛,紧张到双手交握在一起,一脸期待之色。

下面的惊呼声完全压抑不住了。

他这会儿就像是个小恶魔,明明一句话就能够解决的话,偏偏不肯一次性说完。大概也是做主持的后遗症,非要一步步递进。

就算粉丝被折磨了个半死,都在嫌弃他速度太慢了,他也毫不在意地保持刚才的递进。

“这东西毕竟是订婚戒指,就这样草率地当成装饰来用的话,总觉得有点对不起。”

“所以呢……”

他笑容扩大了两分。

“我顺势求婚了。”

“她同意了。”

这件事情一直被瞒得很好。

公司上下齐心协力保密着,所以,在沈斐自己说出来之前,完全没有媒体的偷跑。

现在突然爆出这么一条,仿佛爆炸一样,光是演播室下面的现场就已经沸腾了起来!

他、们、早、就、该、结、婚、了、好、么!

等了他们二十年了好么!

明明早就甩掉偶像身份成为实力派了!

眼看着他们从一个个小豆丁,变成各个领域的领军人物。

粉丝们成天引颈期盼,只盼着他们几个人赶紧谈个恋爱找找生命中的另一半,都规规矩矩当了二十年偶像了,早就可以休息休息了,千万别错过了适婚年龄呀!

但是,真说让他们和别的什么人谈恋爱,粉丝们又舍不得。

能够团内自我消化,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!

肥水不流外人田嘛。

现在沈斐把自己和童千绯之间的事情一公开,不仅仅是粉丝们狂欢起来了,就连无数路人都全部震惊了!

震惊归震惊,众人所表现出来的态度,绝对不是意外。

就好像,这是“迟早会有那么一天”的事情!

要说这件事情造成了什么样的轰动的话那就是,包括小学一年级学生,在第二天上学的时候,都兴致勃勃地和周围的同学们在谈论:“听说了吗,沈斐和童千绯要结婚了!”

所有的人,抱有的都是祝福的态度。

世界就按照原来的顺序进行,那之后沈斐一边兼任公司后辈团队的制作人,一边活跃在一线。

千绯则是专攻大荧幕。

沈斐是个死傲娇。

虽然电视上面能说会道,可私下的时候,做的永远比说得多。

和他在一起的生活十分轻松。

之前就说过,这人是个操心命,大多数时候大多数事情,几乎不用她想太多,沈斐就亲自解决完毕。所以后面的日子,一直过得悠悠闲闲。

这一次回到纯白之地,之前若隐若现的回廊转角居然全部显露了出来。

那边似乎有雅致庭院,雾霭之中勉强看得清楚几支枯木,几株花树。回廊的上方,一角飞檐从云雾之中伸出来,瞧得见却瞧不清。

这里的雾气一天天在变淡。

之前朱雀说过,纯白之地的雾气实际上是灵气,一层层淡化下去,那灵气自是被人收纳了。

她远远朝那边看了一眼,然后,回到了小木屋里面。

这一次修炼依然顺利。

不过,正因为过于顺利,三天时间在丝毫没有察觉到的时间就翩然降临。

千绯正在修炼之中,猛然被打断,睁开眼睛,立刻就是一股天旋地转!

万象全部扭曲,这样的景象看的时间长了,就让人脑袋不舒服,她又眯上眼,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,入目第一眼,便是破旧的木横梁,下面挂了张蛛网,一只蜘蛛正在上面忙碌着。

空气很冷。

是带着湿润的冷气,仿佛能够渗透人的皮肤,直直贴上骨头似的!

偏偏身子下面的床板又冷又硬,好像就连床褥都没有铺上,木板硌得脊梁骨生疼。而身上的被子也只是薄薄一层。

她鼻子尖,闻到被子上面传来一阵异味,有点像是发霉的味道。手稍微探了一下,这被子竟然是润润的。

这滋味可不太好受。

千绯驱动着不太深厚的修为在身体里面流动,包裹住皮肤,尽可能阻挡寒意的侵袭。

她能感觉到,这具身体早就破破烂烂了。

这个故事虽然发生在隋朝,但所谓的隋朝,也不过是原著架空出来的一个同名的朝代。

在这个时代,居然有个神奇的风俗将双生子视为灾难!

倘若某户人家有双胞胎诞生,那就意味着这家人会遭到灾厄,轻则丢了饭碗生点小病,重则家破人亡!

而且,双胞胎带来的灾难,就像是瘟疫一样,是会传染的,就连左邻右舍,或者亲朋好友,都极有可能会受到天谴!

而不凑巧的是,谷千绯就是双生子之一。

在姐姐谷百灵诞生之后,还不等谷侍郎一家人高兴庆祝,就又听到一声响亮的啼哭!

这下子,一家人的脸色一瞬间变了,原本的欢天喜地,变成了后来的愁云惨淡!

谷侍郎这人一贯被别人说成是善人,说是连路上的蚂蚁都不忍心踩死。

而大多数家庭,在遇到双生子之后,都会考虑神不知鬼不觉地除掉一个。

谷侍郎这个“好人”,自然不忍心对女儿下手,所以,在商量之后,他和妻子将第二个出生的、本来不应该诞生于这个世界的小女儿,关到了府邸最偏远的一个柴房里面。

在外面落了把锁,又给窗子镶上木条,仅能容下一个手掌的进出,方便别人递送食物。

二女儿本来是应该去死的。

但是自己并没有对她痛下杀手,反而放了她一条生路,这孩子能够降生到自己家里,也是她的福气了!

可谷侍郎一家所想的“福气”,就是让谷千绯在暗无天日的柴房里面生活了十四年之久!

没有人知道世界上有个叫做谷千绯的孩子,她的存在就像是不存在。

她每天唯一能做的事情,就是呆呆地站在窗子前面,透过木条的缝隙,呆呆地看着外面的天空还有灌木。

没人教过她说话,所以,即便风景映入眼帘了,她也不知道自己看到的都是些什么东西。

这个院子,除了送饭的老婆子会鬼鬼祟祟地走进来,递上一碗凉水或者白米饭,就再也没有人进来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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